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
来自上海市妇联的陆建民运用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中的上海数据,探寻了城镇就业收入性别差异及其变化轨迹。认为1990-2010年上海城镇在业人员就业收入的性别差异由扩大转为缩小,该变化趋势是女性受教育程度大幅提升与产业结构调整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职位、教育、行业、职业与性别对城镇就业收入有显著影响,有歧视的就业环境与“资强劳弱”的收入分配态势是收入性别差异依旧明显的重要原因。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的程宇航通过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江西数据,分析发现男女无论是在择业手段、就业状况、职业地位、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实际状况,还是在享受就业保障和工作满意度方面,均存在男性均优于女性的现象,说明女性经济地位比男性低。建议营造有利于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平等竞争的社会氛围和社会环境,为妇女实现经济平权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黄桂霞展示了以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为基础、对城镇养老保障享有率及享有类型的性别差异与影响因素的分析结果:虽然城镇养老保障享有率不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但养老保障享有类型、尤其是待遇较高的养老保险享有类型的性别差距较大;无养老保障的原因及对未来养老方式的预期方面也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丁娟研究员认为该研究分析全面、社会保障受制度影响大于经济影响的结论体现了文章的亮点,建议对策措施应加强针对性。
湖南师范大学的陈云凡从城乡统筹视野,对湖南妇女社会保障制度如何突破城乡二元对立的桎梏进行了研究,认为湖南省妇女社会保障项目和覆盖率的城乡差距已逐步缩小,但城乡妇女社会保障水平及保障运行机制仍存在较大差距。城市妇女社会保障制度更多受到个人和单位因素影响,农村则主要受到制度约束,对此应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社会保障的行政部门统一与制度统一。丁娟研究员在评论中认为该发言提出了很好的问题,建议在逐步取消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保障差异中,应该更多关注如何推动对妇女的保障、尤其是像生育保障等对女性的特殊社会保障。
宁夏自治区党校的马忠莲以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宁夏数据为基础,对宁夏农村妇女家庭养老情况进行了研究,发现农村老年妇女生活自理能力比男性强、主要依靠儿子养老并承担对丈夫的照料责任;虽然老年妇女通过较多的继续劳作来获取家庭养老资源,但家庭对老年妇女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和医疗资源的重视与提供程度不及男性。与城镇老年妇女相比,农村老年妇女较多得到来自于子女尤其是儿子的照料,在人口流动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双重影响下,宁夏农村老年妇女单一的养老形式与养老问题值得关注。
来自沈阳师范大学的孙睿诒选取女子举重这一运动项目,透过身体这一解释路径阐述民族国家是如何通过与家庭权威力量的合谋实现对个体身体的利用,特别是处于边缘化状态的女性身体的利用,与女性自身对现代化的渴望相融合。丁娟研究员认为这篇文章很有理论深度,选题也很有意义,但缺乏性别视角;有专家建议该研究应对民族国家的兴起与妇女运动的关系进行梳理,突出性别的意义。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丁娟以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为基础,分析了人们对妇女社会地位认知与态度的基本状况。研究发现,对个人发展的认知水平较高、所持态度较开放,性别分工的传统观念呈松动态势,但对男女社会地位差异、性别歧视问题的认知敏感不足。来自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王金玲研究员评论这篇文章数据全面、表述清楚,但在概念方面有价值观先行的倾向,建议增加年龄、婚姻状况等影响认知与态度的因素分析,同时要尽可能地剥离哪些是观念问题、哪些是对现实的描述。
北京大学的刘爱玉利用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的数据,分析了当代中国的性别角色观念现状及其型塑。研究发现:传统的性别角色观念正在逐步向一种新的、体现性别平等的模式转变,女性的性别角色观念更趋现代且转变速度快于男性;家庭地位、社会地位通过性别社会化机制形塑了两性的性别角色观念;对家庭的经济贡献越大、职业地位越高、家庭权力越大、婚前家境越好的女性,其性别角色观念越是趋向现代。王金玲研究员评价这个研究的分析技术比较强,分析工具运用到位,但在框架上还需要进一步斟酌,同时要厘清一些概念性问题。
基于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北京地区的数据,北京大学的杨素红就北京妇女的继续教育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发言。她认为城乡、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都对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而年龄、婚姻状况和管理人员身份对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均无显著影响。为改善北京妇女继续教育现状,她建议要提供符合群众接受能力的层次多元、类型多样、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继续教育培训(进修)模式,合理分担培训成本等。王金玲研究员认为这项研究描述清晰,建议进行继续教育研究时要考虑资源配置问题,分清哪些问题是性别问题,哪些问题是城乡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性别政策和城乡政策。
宁夏自治区党校的何银玲从性别、城乡、民族比较三个视角对宁夏回族妇女的的教育地位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回族妇女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少于男性,在受教育程度类型构成上属于小学初中型,失学辍学率高于男性;城乡回族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相差4.05年,城镇回族妇女受教育程度属于初中高中型,而乡村回族妇女则是文盲小学型,且受教育机会仍然不如城镇;从民族比较看,回族妇女在受教育水平和受教育机会等方面都不如汉族妇女。王金玲研究员建议在研究中区分民族问题和性别问题,并利用因子分析、回归分析等技术使研究结论更加客观。
来自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李亚妮利用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分析了中国目前在互联网资源的使用方面所存在的性别差异。研究发现,不同城乡、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状态的男女两性在上网率、上网时长方面均有明显差异,而且男女两性在网上参与的活动也有明显差异,在此基础上,她提出弥合数字性别鸿沟的对策建议。
基于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杨玉静分析了家庭权力的性别差异和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对家庭经济的贡献、婚前家庭(原生家庭)的经济条件对两性的家庭权力均有影响;与农村女性相比,城市女性更有可能认为自己有家庭权力;受教育水平的提高、认同平等的性别观念、独立自主、不依赖他人等因素可以提升女性对家庭实权的自我评价。
最后,论坛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