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研究通讯
第15期
中国社会学会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编
目 录
海外文摘
亲密关系中的敌意行为研究——观察者、研究对象及其伴侣三个视角…………………………
…………………………… M.崔 F.O.劳伦兹 R.D.康格尔 J.N. 迈尔比 C.M.布莱恩特2
美国已婚和同居男女的性不忠 …………………………………………J.特雷斯 D.吉森3
会议传真
2010年中国社会学年会家庭论坛综述…………………………………………………吴小英4
信息动态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有关家庭研究的立项获重大突破……………………………… 吴文言8
关于召开“职业女性工作•生活平衡”中日国际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 10
海外文摘
亲密关系中的敌意行为研究
——观察者、研究对象及其伴侣三个视角
M.崔
F.O.劳伦兹
R.D.康格尔
J.N. 迈尔比
C.M.布莱恩特
成功的情侣关系对个人和社会都意义重大。亲密关系有时会很脆弱, 也会出现破坏性或自我拆台模式的互动关系,破坏成人与儿童在家庭中的幸福生活。基于这一原因,家庭研究者已认识到情侣间的互动模式与情侣间对互动模式的理解决定了其伴侣关系的成败。Conger, Cui, Bryant和Elder(2000)在对他们模型的测试中, 发现目标青年对其伴侣的敌意是与其亲密关系质量不高有关。因此本文重点研究亲密关系的敌意互动是降低关系质量的一个风险因素,并且研究探讨亲密关系中的敌意描述上的差异表现:即观察者不同,敌意结果也不同。
本文采用结构化方法估计结合针对关系的验证性因素分析(CFA),这种方法是对研究对象自身,其伴侣以及观察者对敌意伴侣互动的描述进行分析。这促使我们能够审视敌意报告间差异性的关联力度,并且能够审视使用潜变量的敌意报告水平间的差异。这些研究是在先前的研究中很少涉及的。使用这种方法,我们可以推算出平均敌意程度,以及在控制测量误差的前提下,不同群体之间不同的敌意报告(Cook& Goldstein,1993)
此项研究采用结构化的方法使用验证性的因素分析,分析了236个年轻人及其亲密伴侣,研究结果表明:(一)在目标行为的描述上,自我、伴侣和观察员三者的描述之间的相关关系适中;(二)研究对象自我描述的敌意程度低于他们伴侣的描述;(三)同居伴侣比约会伴侣表现出更高的敌意;(四)对其伴侣的敌意表现上,女性比男性高。
通过将结构化方式纳入CFA模式,本项研究表明,年轻男女,他们的情侣和训练有素的观察员对情侣间的互动行为有着共同的看法。研究还表明,不同行为报告者的反馈并不是重复的,它们之间是系统相关的,在许多重要方面又相互区别。研究目标对自身敌意行为的报告始终低于其伴侣对他们敌意行为的报告。同居的年轻情侣比约会情侣表现出更高水平的敌意,此外女性比男性在对其伴侣行为中表现出更高的敌意水平。这些系统性的差异警示我们注意与以往研究中不一致的可能性。产生这些差异主要是采用不同的行为报告者,和他们用不同的故事来讲述封闭的、特别是亲密关系有关。作者认为这些差异不应该被忽视,相反,在预料受访者如何报告自己或其情侣报告敌意行为时,以及外在观察员对这些行为报告中,这些差异性可能有助于增加我们对这些行为差异的理解。
研究者表示,本研究的局限性一方面在于没有把种族、地理区域和家庭结构因素考虑进去,研究者认为以后的研究需要把研究结论与其他族裔,城市青少年以及其他类型的家庭,如继父母家庭进行普遍化的测试。尽管有这些限制,但是,考察城市(Conger, Patterson & Ge, 1995),少数民族(Conger et al, 2002)家庭和青少年这些定组研究结果能增加研究结论更具普遍性的信心。另一个局限性是在本项研究中,由于样本规模相对较小,已婚夫妇和同居情侣是结合起来考察的,初步分析认为已婚夫妻与同居情侣的报告间没有统计显著差异性,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应检验:是否存在及具体什么条件下,同居伴侣的行为及其敌意报告与已婚伴侣具有相似性,而不是与约会伴侣的相似性。
最后,研究结论也有这种可能性,即是情侣和观察员都报告出完全相同的行为,这可能是因为他们都在为同种行为作定级评价。本项研究的实地研究特点不允许使用研究策略,但它可以在今后的研究中采用(Floyd & Markman, 1983)。然而,即使有这些警示提醒,本研究的结果也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创见,这里特指多元信息者报告的伴侣互动的研究。
(原文载于美国《婚姻与家庭杂志》2005年第5期,陈巧摘译)
美国已婚和同居男女的性不忠
J.特雷斯
D.吉 森
无论是已婚的还是处于同居关系中的美国伴侣都期望双方的性专一,90%以上的公众认为,已婚者与配偶以外的第三者发生性关系“总是”或者“几乎总是”错误的(Smith,1994)。本研究旨在考察为什么一些人对配偶在性方面忠贞不二,而另外一些会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性关系。我们将性行为定义为“和另一个人相互的、自愿的活动,包括生殖器接触和性兴奋或性唤醒,即感觉真正兴奋起来,即使没有发生性交或者高潮”。
以往的研究认为包容的性价值观与婚外性关系有关,在相信婚外性关系“一点也没错”的美国人中,76%坦白曾有过婚外性行为,而相比之下,在认为婚外性关系“总是错误的”人中,这一比例仅为10%(Smith,1994)。男性、非洲裔和文化程度较高这几个因素都与包容的性价值观有正相关关系(Smith, 1994)。“生活在大城市”也属于这类因素。性机会——即潜在的婚外性伴侣和确保婚外性行为秘密进行的环境也为婚外性关系提供了便利。一些美国人承认,如果配偶不会发现的话,他们希望发生婚外性关系(Greeley, 1991)。处于分居状态的夫妻双方较有机会和可能有婚外性伴侣 (Blumstein & Schwartz, 1983) 。对婚姻关系的不满与婚外性行为的发生也有联系(Brown, 1991; Vaughn, 1986)。男性的性不满足(Maykovich, 1976)和女性对婚姻关系不平等的感受(Prins, Buunk, & VanYperen, 1983)也跟不忠有关。但在这些关系中“不忠”究竟是结果还是原因,研究者们并不清楚。而另一项试图寻找白人婚内性生活质量与其是否忠于配偶之间联系的研究(Choi et al., 1994)也告失败。一些全国性调查鉴别出了与多性伴侣关系相关的人口统计学风险因子:教育程度不但与包容的性价值观呈正相关,而且与性不忠也有类似的正向联系(Smith, 1991; Leigh et al., 1993);和白人相比,非裔美国人较多地倾向于拥有多性伴侣关系(Smith, 1991; Dolcini et al., 1993)。这些调查也发现男性出轨者比女性多(Choi et al., 1994; Smith, 1991)。性伴侣数还随年龄的增加而递减(Dolcini et al. 1993; Smith, 1991),这或许是衰老的生理原因造成的(Edwards & Booth, 1994),但也可能反映了年轻人的性价值观较有包容性。
本文旨在把这些研究中的发现整合成为一个多元分析模型。这个模型既包含了促成个体性决策的种种因素,也包括了对人口统计学意义上“风险因子”的分析。一项全国健康和社会生活调查(NHSLS)对2598名已婚和同居男女的访谈数据显示,那些性欲较强、性价值观较有包容性、对其伴侣关系满足感较低、与配偶的网络联系较弱和有较多的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机会的人较有可能对其伴侣不忠。在控制了这些因素后,性别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或者消除了,但是种族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
(原文载于美国《婚姻与家庭杂志》2000年第1期,朱迪摘译)
会议传真
2010年中国社会学年会家庭论坛综述[①]
吴小英
2010年7月24-26日,中国社会学学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以“中国道路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年会。本届年会共设立分论坛28个,参会人数高达500余人。由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家庭与性别研究室主办的“市场化背景下的家庭变迁”论坛,共收到论文25篇,其中收入论文集20篇,发言13篇。实际参会代表20余人,加上旁听者约30人。参会者分别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校、社科院和其它研究机构,以中青年学者为主,包括部分在读研究生和博士生。论坛分四个单元进行,主题分别为:(1)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变迁;(2)婚居模式;(3)性别关系;(4)生育、养老与代际关系。
在第一单元中,来自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的李银河、唐灿、马春华分别从不同侧面介绍了中国社科院重大课题“中国五城市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变迁研究”的初步成果和最新发现,并探讨了相关理论问题,引起与会者的极大兴趣。李银河指出,课题组对广州、杭州、郑州、兰州、哈尔滨五大城市的调查发现,核心家庭化不一定导致它的孤立化以及亲子关系的疏远。调查显示几大城市的已婚子女与父母家庭之间依然保持着密切的交往,核心家庭化并没有使城市家庭从亲子轴完全转向夫妻轴,而是呈现出二者并重的格局。李银河认为,这一发现是对西方经典家庭现代化理论的一种挑战,表明中国的家庭关系存在着与现代化理论相背离的某种特异性,就是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家庭在中国人眼里扮演了类似于宗教的角色,具有无与伦比的重要性。唐灿在发言中先阐述了研究亲属关系的意义,指出亲属关系常被视为区分前现代和现代家庭的一个重要指标,尤其在对中国家庭和社会的研究中,亲属关系是西方学者广泛使用的一个基本视点,关于中国的家庭经济模式(又称合作社模式)的解释就是以亲属关系为基点的。唐灿指出,关于现代社会的亲属关系有两个基本假设:一个是所谓“孤立的核心家庭”,另一个是所谓“前现代模式的残余”。而这次五城市家庭调查初步发现,前一个假说被基本否定,后一个假说得到基本证实。就是说,中国城市家庭在亲属关系方面更多延续了传统,孤立的核心家庭制度并不是主流的亲属关系模式。但是调查同时也显示,亲属关系的密切程度与城市经济水平以及居民收入呈现负相关,说明经典现代化理论对中国家庭变迁依然具备一定程度的解释力。马春华在发言中简要介绍了五城市家庭调查的基本理论框架、项目点和研究对象的选择及抽样方案、研究方法和分析策略等等,并概述了中国城市家庭变迁的几个基本趋势,着重介绍了课题组在这次调查中的6大主要发现:(1)中国城市人心目中存在着多种家庭定义;(2)除家庭结构之外,家庭关系是探讨家庭变迁的更为重要的变量;(3)核心家庭孤立化不是中国城市家庭亲属制度的特征;(4)中国城市家庭中夫妻权力关系的主观感受不受性别先赋因素的影响,更多受到收入、教育程度和职业等后致因素的影响;(5)婚姻自主,但不独立;(6)中国城市家庭的亲属网络中双系(宗亲姻亲/父系夫系)并重。马春华最后对课题组的主要发现进行了总结,指出中国城市家庭的变迁呈现出多元模式(传统与现代兼备的组合模式),而这种变迁的动力并非止于经济因素或者所谓现代化水平的高低,而是遵循着“多因素共同推进的模式”。从中国城市家庭亲属制度来看,并非走向孤立化,而是呈现“核心家庭网络化”的特征,就是说核心家庭和亲属网络之间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探讨中国城市家庭变迁时,家庭关系的变迁更有代表意义,“关系重于结构”是我们应遵循的研究方法。
南京师范大学的金一虹在点评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的研究时指出,五城市调查是对经典家庭现代化理论的验证和挑战,这些发现非常有意义,比如夫妻轴和亲子轴的并存、亲属关系的传统、前现代的残余等等,都非常有新意。同时她也提出两个问题:一是在衡量家庭变迁的动力中,在某个时点上不同因素是如何排列的?换句话说在现代化的序列当中,象经济的、文化的、地域的等等不同因素在某个时点的排序应该如何建立?二是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制度性的因素在中国城市家庭变迁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如何评价各种政策的影响?来自上海社科院家庭研究中心的包蕾萍也提出,五城市调查中有没有就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家庭做过数据对比,有没有什么差异?讨论于是围绕这些问题热烈地展开,其中还扩展到关于现代化所带来的家庭价值观的转变、家庭内权力关系的下移等等话题。如果说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的研究只是从交往频度、经济往来、情感亲疏等方面考察家庭关系的类型(传统或现代),那么这一单元的另一位发言者、来自河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的董金秋关于转型时期中国城乡家庭团结的实证研究,则从家庭团结的凝聚性和矛盾性的双重性出发,更加细致地探讨了当今中国社会家庭关系的不同面向以及复杂的运作[②]。尽管在作者的研究迷信中,反映家庭团结凝聚性的三个变量(情感团结、规范团结和功能团结)在概念界定以及解释力方面引起与会者极大的争论,但是也因此引发许多学理性的思考。比如在衡量家庭凝聚力的三个维度中,功能团结相对于情感团结和规范团结得分最高,这是不是意味着家庭的功能、以及个体与家庭的关系在市场转型过程中发生了根本改变?如何界定家庭在传统与现代版图中的不同定义和价值?不管结论如何,直面现代性所带来的家庭关系的变迁以及可能导致的冲突和失范,已经成为家庭研究中不可回避的学术问题。
在第二单元中,来自中央民族大学的施丝以北京四个社区的拆迁为例,探讨了城市拆迁对于家庭居住模式和家庭网络关系的影响;湖南师范大学的胡书芝等人以长沙两个小区的20户农村移民家庭的实地调研为基础,探讨了农民工家庭的住房获得对于他们城市融入的意义和影响。如评议人包蕾萍所指出的,这两个研究都触及了当今中国社会的热点问题,凸显了居住的意义以及住房政策和市场的改变对家庭和社会结构带来的影响。包蕾萍还根据自己对上海的研究经验,说明住房中可能蕴含的许多更为广泛的值得探讨的社会问题,比如房产证上的署名权之争所蕴含的性别权力关系的涵义,还有城市拆迁所带来的对于原有家庭关系的诸多损伤,等等。虽然有学者提出不能将家庭居住人员的表面变动简单地理解为家庭结构变迁,必须在家和家户、家庭结构和家庭规模、家庭关系与家庭应对策略等等概念之间有所区分,不过对于这几年因住房的市场化所导致的家庭结构与关系方面的变化以及研究的意义,参会者之间是有共识的。
金一虹在第二单元中作了“从婚居模式变化看农村家庭变迁”的报告,引起与会者激烈的讨论。金一虹首先强调,婚居模式不是一个简单的居住模式,而是作为家庭制度的基石,因为它影响到婚姻双方亲属网络关系的建构,决定双方的资源和权力分布,同时还与继承、供养和赡养关系有关。中国农村长期以来强烈的从夫居传统,是构成父权制的核心内容之一。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当今农村出现了一种婚居模式多元化的趋势,金一虹把它们概括为从夫居(嫁娶婚)、从妻居(招赘婚)、两头婚、新居制和混居(多栖)制等模式。随着婚居模式的多样化,家庭养老方面也出现了不同于传统的多种灵活方式,可以儿子养老、女儿养老或者儿女共同养老。这些变化的意义在于:首先,非嫁娶婚的增多冲击了农村“单系偏重”的父系家族制度,具有某种“解传统”的意义;其次,招赘婚在农村虽然有所增加,但依然是次要的和充满变数的,仅仅是在儿子缺席的家庭的一种应时性而非制度性的替代做法(“补代”),所谓“雄媳妇”的出现似乎并没有改变传统父系家族制度的规则。由此看来,虽然从夫居与父权制之间存在着某种勾连,但是从夫居的改变是否一定能改变传统的父权制,却是值得探讨的。这一发言将焦点引向婚居模式与父权制之间的关系,从而进一步引发关于市场化、城市化以及人口流动和迁移所带来的新居制,是否能够导致家庭内部父权制关系的削弱甚至解体等等问题的讨论。父权制究竟是会随着农村家庭的流动而“漂”到城里安家落户,还是会随着市场化的足迹而逐渐销声匿迹?显然,这一讨论的过程比结论更让参会者兴奋。
第三单元的主题转向性别关系。与第一单元和第二单元的论文分别以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为特点有所不同,这一单元的论文集中了各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其中来自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石艳分析了失地农民家庭从“男工女耕”到“男女同工”之后新的性别分工模式特点及其结果;来自福建大学社会学系的罗小锋探讨了单方流动在外的农民工家庭夫妻关系的维系模式和机制。这两个研究都采用了质性方法,探讨了当今中国农村社会面临的现实问题以及农民家庭的应对策略。前者主要基于对湖北省西北部一个城郊失地农村的田野调查,后者基于对广东、福建一带32个农民工家庭的半结构式访谈。虽然如评议人李银河所指出的,两篇论文都有论述过于简约、论证不够充分之嫌,质性材料的运用和结论的推断方面都还有可商榷之处,但它们同样都触及到当前农村在城市化过程中碰到的社会问题以及给传统家庭模式带来的挑战和冲击,因此看似家庭内部性别关系的调整和变迁,其实是社会结构变迁在家庭和个体层面的反映。石艳对失地家庭的调查发现,农村家庭面对失地和女性的失业所采取的生存策略调整,基本上延续了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模式;同时市场因素的介入也使女性的弱势得到进一步累积,形成一种“弱势的循环”和传承。罗小锋从经济纽带、情感纽带、亲子关系纽带三个方面探讨处于时空分离状态的农民工家庭夫妻关系的维系机制,指出家庭的经济功能、情感功能和抚育功能是有效维系农民工家庭夫妻关系的三个层面,归根到底是一种家庭责任和义务的维系。这一结论显然与前面提到的第一单元发言者董金秋关于家庭团结的实证研究结果有很大的反差,进而引起参会者热烈的讨论。比如所谓大多数农民工夫妻是家庭取向而不是个人取向的,这种说法的依据何在?还有责任和义务的维系为何就能成为农民工家庭生存的稳定机制?在整个市场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家庭的功能团结和规范团结之间存在怎样的张力?等等。
来自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与社会研究所的发言者赵延东介绍了他们那个研究小组关于社会资本对婚姻暴力的影响机制的研究[③]。作为第三单元中唯一一篇定量研究的论文,虽然在问卷调查的样本、应答率以及测量指标的拟定等等技术性问题上,评议人李银河提出了一些质疑,但并没有因此减弱参会者对这一话题以及相应研究结果的兴趣。国内这些年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并不少见,但是赵延东小组的研究引入社会资本的视角,将它对婚姻暴力的作用机制区分为预防机制和抑制机制,并考察女性社会网络的支持性资源和物质性资源对于婚姻暴力的影响。这种研究拓宽了已有家庭暴力研究的思路,注意到社会资本的潜在资源、结构性属性和象征性/符号性作用对于婚姻暴力可能存在的潜在干预和影响。虽然一些结果让人困惑而生疑,比如本研究发现网络中嵌入资源较丰富的妇女反而更可能遭受婚姻暴力,这一结论跟研究假设相反,似乎也跟常识不相符合,但反过来也引发人们更进一步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挖掘婚姻暴力产生背后的复杂原因。本单元另一篇具有方法论特色的论文来自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徐敏,她的论文以叙事的方式,描述了一位农村女性由进城工作、结婚到婚后生活变化的历程,故事很平常,但作者试图以此来解析社会性别规范在女性个体生命历程中的形塑和重构过程,并尝试理解在市场化背景下各种社会力量是如何嵌入到个体实践过程中的。虽然如评议人李银河所言,这篇论文有“小身子、大帽子”之嫌,并且对于文中的关键词如“现象学还原”等概念,未加解释或者语焉不详,但是这种从事件过程和日常生活的实践出发,发现个体行动的逻辑,并以此把握社会变迁对个体的嵌入性影响,同时也从个体行动者以及家庭关系的变革路径来洞察社会结构变动的做法,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第四单元由于两位原定以养老和代际关系为主题的发言者的缺席,使得研讨的主题更加集中在人口和生育问题上,并且有了更加充分的讨论时间。上海社科院家庭研究中心的包蕾萍对独生子女政策30年的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和评估,同时探讨了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中国家庭功能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政策建议,引起与会者激烈的辩论。包蕾萍在发言中将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划分为三个阶段:1949-1967年的未定型生育政策阶段、1968-1979年的广义计划生育政策阶段、以及1980年至今的独生子女政策阶段。通过对不同阶段的生育指标变化(纵向数据分析)以及不同地区独生子女政策不同效果(横断比较)的评估,她发现从人口控制和生育率的角度来看,独生子女政策与广义计划生育政策相比,不但没有优势,在部分指标上甚至不如后者。同时,独生子女政策还陷入其它一些困境,比如政策实施方式的行政化和限制性所招致的反感、与其它社会政策之间的冲突、以及政策制定本身对于家庭的忽略,等等。包蕾萍还分析了当代中国家庭变迁的特点,指出一些传统的家庭功能正在逐渐走向解体,比如抚育、教育、赡养等功能正在减弱或外移,情感等功能得到了加强。而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对于人们的生育观产生了很大影响,生育意愿持续下降,对于亲子关系、养老观念、两性平等等等也都带来了正反两面的复杂影响。包蕾萍最后呼吁独生子女政策的未来发展方向,应该是从单纯的人口政策向社会家庭政策方向转型,突出以维护家庭、健全家庭功能、增强家庭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为宗旨的政策理念。
另一位发言者、来自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的张丽萍讲述了西南地区某个苗族村寨性别选择的实现途径,并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各项措施在村寨的执行效果进行分析。她在发言中指出,田野调查发现,文化和经济上对男孩的需求,促使那些没有儿子或者是极有可能没有儿子的家庭想尽各种办法要得到一个儿子,他们通过架桥、“背孩子”、B超选择性流产、产后溺弃女婴(把女孩“活动”没了)、以及逃避计划生育手术等手段来实现性别选择。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为了遏制这类现象的发生、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采取了许多措施,比如加强B超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扶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户和双女户,宣传关爱女孩、提倡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等。他们还通过利益导向机制,为独生子女户和纯女户提供养老和低保方面的支持和优惠等方式,在村寨中倡导女儿养老,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是依然很有限。总体来说,从家庭角度而言,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性别偏好的形成有其必然性,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实践中存在诸多困难。张丽萍的发言整个展示了在苗族村寨计划生育问题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生动的故事和血淋淋的现实震撼了在场的参会者。不过同样震撼人心的是苗族人求子心切而为自己的性别选择行为寻找的伦理上的合理依据,比如将没儿子的纯女户家庭的预期空巢称为“破产”,并认为计划生育不是自己选择就是国家选择,等等。
正如这一单元的评议人唐灿所指出的,不要以为农民的需求都是非理性的,实际上他们的选择有着理性的算计和文化的考量,生儿的成本是与养老的预期联系在一起的。另外,两篇论文都提到一个问题,就是生儿育女不仅仅是一个人口再生产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家庭选择的权利问题。包蕾萍在发言中批评独生子女政策一贯以来对家庭权利的忽略,指出政策制定者不仅仅要考虑公共利益的善好(good),还要考虑尽量保护个人权利(right)不受侵害。由此引发了参会者关于right和good哪个优先、政府在公共利益中扮演的角色、以及个体的自由选择空间等等问题的讨论。金一虹指出,性别偏好的终级意义是什么?本身是值得研究的,除了“养儿防老”这样的现实生存需求和文化习俗之外,可能还包含人们对于生男可以带来的一种安全感或者传宗接代的符号性意义的认同。讨论最后在论坛坛主吴小英的简短总结中结束,参会者似仍意犹未尽。
概括地说,这次以“市场化背景下的家庭变迁”为主题的论坛,涉猎的话题比较广泛,如果用几个关键词来表述,就是“变迁”和“冲突”,包括市场化、城市化所带来的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家庭关系的变迁,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的新的表现模式等等,同时也揭示了这个变迁过程中传统与现代、政府政策与市场逻辑、传统文化以及个体生存之间的种种张力与冲突,这些复杂的因素彼此共存而又相互对立,造就了今天中国社会和家庭复杂的众生万象,也给我们社会学研究者提供了很好的研究契机。论坛遗憾之处是,参会者和发言者依然以女性居多,年轻学者在论坛上参与讨论依然偏少。另外,对于家庭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上的讨论虽有涉及,但还很不够,关心的层面太过集中于经验研究方面,这也是目前国内家庭社会学界的一个共同弱点,期待未来随着更多年轻学者的加入,会有所改观。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
信息动态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有关家庭研究的立项获重大突破
吴文言
日前,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已经圆满结束,经专家匿名评审,2285项课题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立项资助。之后,又从评审入围课题中择优评选出400项西部课题,合计共有2685项立项课题。
对各学科领域的初步统计,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所资助的与家庭有关的课题立项共有46项,与前几年徘徊在20来项的平均数相比(2006年11项、2007年27项、2008年14项、2009年18项),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尤其是社会学领域的立项数增长较大,今年高达13项(2006年3项、2007年7项、2008年3项、2009年4项)。此外,人口学领域为13项,继续领先;西部项目和管理学领域也有较大增长,分别为9项和5项,经济理论、应用经济、法学、中国文学领域各有1项,哲学领域为2项。
现列出各学科领域的立项题目、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供参考。
一、 哲学
1、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问题与中国家学研究(陆建猷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2、中国传统民居建筑中的家训文化研究(郭长华 河南 洛阳师范学院)
二、经济理论
3、新时期城镇化战略与农民工代际分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研究(董延芳 武汉大学)
三、应用经济
4、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绩效评价与体制创新研究(周国华 浙江师范大学)
四、社会学
5、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调查研究(钟涨宝 湖北 华中农业大学)
6、我国家庭政策与家庭服务社会化研究(赵芳 上海 复旦大学)
7、现代儿童游戏文化的国际比较研究(黄进 江苏 南京师范大学)
8、流动儿童问题调查及社会工作干预研究(侯静 北京师范大学)
9、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查报告(赵环 上海 华东理工大学)
10、我国家庭结构变迁与社会养老问题研究(吴翠萍 安徽师范大学)
11、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社会保障问题抽样调查研究(徐俊 安徽农业大学)
12、我国儿童照顾政策与城市低收入家庭中儿童发展规划研究(高翔 北京大学)
13、摩梭人亲属关系的心理学研究(张积家 广东 华南师范大学)
14、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宗族研究(贾先文 湖南文理学院)
15、情感人类学研究(李利 海南大学)
16、转型期中国家族企业生存发展问题研究(杨光飞 浙江 温州大学)
17、西部老年残疾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研究(许琳 陕西 西北大学)
五、法学:
18、夫妻财产关系法研究(张华贵 重庆 西南政法大学)
六、中国文学
19、唐代的文学家族与家族文学:以新出石刻为依据的考察(胡可先 浙江大学)
七、人口学:
20、农村养老需求与养老模式创新模式研究(谭克俭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21、人口流动进程中农村女性婚姻迁移者的社会融合研究(仰和芝 江西 井冈山大学)
22、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婚育行为与居住方式研究(郝玉章 湖北 华中科技大学)
23、子女迁移对农村老年人家庭养老和健康状况的影响研究(王萍 西安科技大学)
24、农民工家庭的城市融入问题抽样调查报告研究(杨菊华 中国人民大学)
25、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拓展服务研究(温勇 江苏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26、迁移型农民工家庭的城市融入问题研究(刘娜 山东社会科学院)
27、人口老龄化、老年照顾与成年子女劳动供给研究(刘岚 北京大学)
28、农村失能老人照护方式及社会支持研究(高利平 山东社会科学院)
29、城市社区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研究(刘智勇 华中科技大学)
30、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研究(李亮 苏州大学)
31、中国避孕行为的定量与定性研究(1960—2008)(王存同 中央财经大学)
32、老年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后的照料方式及相关问题研究(张文娟 中国人民大学)
八、管理学:
33、计划生育政策与城乡家庭生活保障制度研究(王国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4、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中国农户创业理论与实证研究(张应良 重庆西南大学)
35、中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研究(颜士梅 浙江大学)
36、中国家族企业管理思想史(申明浩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37、新时期中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创新研究(葛永盛 上海 华东理工大学)
九、西部项目
38、西北地区家庭结构变动及其对养老方式的影响研究(刘玲琪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39、“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模式在全面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中的应用研究(张驰 西华师范大学)
40、中国朝鲜族女性跨国婚姻与民族认同研究(全信子 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41、西南边疆跨国婚姻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研究(王晓丹 曲靖师范学院)
42、中国古代家训与个体品德培育问题研究(符得团 西北师范大学)
43、反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国际合作机制研究——以大湄公河次区域云南边境一线为例(向群 云南警官学院法律系)
44、贫困地区农户应对疾病风险的公共投入支持体系建设研究(乔勇 湖北民族学院财经政法学院)
45、农业发展与组织结构创新研究─基于现代农业的农户联合与合作经营(邵腾伟 重庆文理学院服务外包学院)
46、维吾尔族家庭教育与儿童社会化研究(阿地力.阿帕尔 新疆师范大学)
(作者单位: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部)
关于召开“职业女性工作•生活平衡”中日国际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如何实现职业女性的“工作•生活平衡”是当今世界各国妇女发展共同面对的一个严峻课题,而处于快速转型期的中国尤其突出。为了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高整个社会对这一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保障职业女性的工作与生活权益,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研究会妇女教育专业委员会与日本女子大学将于2010年10月27-28日在北京共同举办“职业女性工作•生活平衡”中日国际学术研讨会。诚邀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关注职业女性现状与发展的专家学者参加。
一、会议内容
中心主题:社会转型期“职业女性工作•生活的平衡”
分主题:
1、“职业女性工作•生活平衡”的理论探讨
2、影响“职业女性工作•生活平衡”冲突的因素及其平衡措施
3、现代职业女性双重角色冲突及对策研究
4、职业女性角色定位与成就研究
5、职业女性工作•生活平衡相关的社会政策制定与倡导
6、工作•生活平衡的国际比较研究
二、会议规模及参会人员
会议参加者预计60人左右,包括:
1、政府部门与妇联系统的相关领导
2、日本、中国内地、港澳台的妇女研究专家
3、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教师及学者和感兴趣的研究生
三、会议时间:2010年10月27-28日,会期2天;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回执提交时间
1、本次会议提前征集论文摘要及论文,并成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审查论文摘要,确定会议发言人。为更好地做好论文摘要编辑工作,便于会议交流,与会者必须提供300字的论文摘要。摘要包括关键词、主题、内容、结论等基本部分。请于
2、论文全文提交期限
请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惠敏 贾杰静
联系电话:010—84659023 010—84659335
电子信箱:jiangcwu2010@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中华女子学院科研规划处
邮 编:100101
“职业女性工作•生活平衡”中日国际学术研讨会筹备组
(转引自中国妇女研究网http://www.wsic.ac.cn/scollnews/72269.htm)